从2017年摘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名桂冠至今,“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济南人民无比珍视的瑰宝。这是一份跨越时光依然熠熠生辉的荣耀,是泉城市民接续奋斗的文明升华。
       2020年,济南市再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继续位列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实现了自2018年以来年度测评“三连冠”。如今,这座首善厚重、不忘初心的城市,又将书写新的文明进程,这是对文明济南砥砺奋进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再攀高峰的期许。
      8月17日下午,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以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这意味着,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序幕已缓缓拉开。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已经写入全市“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会上,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孙立成表示。
       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在踏上“十四五”新征程之际,济南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瞄准新目标,铺展新蓝图,翻篇归零再出发,奋力奔跑、永不停步,打造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地”。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文明城市的标杆。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济南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重要举措,更是济南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窗口的题中应有之义。
       此次济南提出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就要求每项工作都要高标准、常态化,要求全域参与、全员参与、全过程创建,真正让创建成为日常工作、文明成为生活习惯。
       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现有的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的召开,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冲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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