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之—“一村多室”
——莱芜区卫生健康局提示:在家无证行医属非法行医
    村卫生室是农村老百姓“寻医问药”的基本保障,是服务于最基层人民群众的健康守护者。但随着乡村医生的不断更新,出现了“一村多室”的现象,即部分乡医擅自在家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近日莱芜区卫生健康局接到举报,称莱芜区某村的乡医王某某在家开展诊疗活动。

(图文无关)
    接热线电话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前往该处进行调查,在王某某家中发现大量的药品及开具的处方,表明了王某某在家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依法给予了取缔,没收了开展诊疗活动的药品及器械,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并立案调查。虽然王某某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在注册的村卫生室开展诊疗活动,其在家中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非法行医。

(图文无关)
    无证单位卫生条件差,消毒不达标,很容易造成感染甚至疾病传播。在此,莱芜区卫生健康局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到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诊疗,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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